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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汽车抵押贷款公司准入门槛划定利率红线

发布时间:2017/12/4 14:42:19

    根据《宿迁汽车抵押贷款公司通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目前有诸多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并未取得放贷资质,如各种网络理财公司、宿迁汽车抵押贷款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助贷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按《宿迁汽车抵押贷款公司通知》要求,此类机构将面临整顿离场的局面。
  “这相当于明确了,在未持牌的情况下,P2P公司不得开展现金贷业务。而对于已持牌开展业务的公司,也要先完成合规整改,即在整改完成前不得新增业务。”短融网副总裁兼CTO杨夏耘对记者表示,这对于以现金贷为主营业务的平台的确有较大冲击。
  民投金服CEO陈明也认为,《宿迁汽车抵押贷款公司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宿迁汽车抵押贷款公司利率不得超过36%的政策红线,这意味着“高收益覆盖高风险”的模式将改变,部分高盈利高成长的平台将面临考验。
  银行资金或抽离助贷平台
  记者了解到,不少手持互联网宿迁汽车抵押贷款公司牌照的助贷机构采用对接银行等机构资金,为银行获客的模式开展现金贷业务,比如飞贷、浅橙科技等。其中,还有不少P2P平台或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对接银行资金的同时,也为其他P2P平台导流,比如51信用卡、融360等。而《通知》对此作了明确规范。
  “这意味着大型的导流平台将面临业务萎缩或业务调整的局面。”杨夏耘表示,虽然新规没有完全限制银行资金参与现金贷业务,但银行资金主动退出的可能性较大,这对于助贷平台的确影响较大,“以后对于机构而言,无论是获客还是风控技术,助贷平台可能只是扮演辅助服务的角色。”杨夏耘指出。
  记者了解到,此前类似宿迁汽车抵押贷款公司、浅橙等助贷机构均表示自身核心竞争力在于金融科技输出,这些技术输出中不仅包括获客的“运营端”,还包括为银行提供风险定价模型的“风控端”,但《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这也将为这些助贷平台的技术输出服务再次打上合规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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